办理消防审批须知
办理建筑内部装修消防设计审核业务须知
1、建设单位出具的申请函;
2、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;
3、装修设计说明、装修图(平面布置、天花、墙面装修图)、自动消防设施调整平面图各1套。
要求:
(1)图纸应当为蓝图,图纸上应当加盖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、建设单位公章。
(2)图纸均应标明轴位,并一律按A4纸大小折叠。
(3)属于楼层局部装修的应提供所在楼层的全层平面布置图,并标示装修部位。
4、公共娱乐场所提供原建筑消防审核或验收意见书(复印件)。
5、消防系统设计单位提供相应设计资质证书和《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注册登记表》(复印件)。
6、建设单位尚未有公章的,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(复印件)。